网站首页 > 陕西新闻> 文章内容

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8-10-17 7:33:5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级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终身

  记者27日从榆林市中级获悉,经最高核准,9月27日上午,米脂县“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在陕西省米脂县被执行死刑。

  2018年4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赵泽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三把刀具,行至米脂县北门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学生放学。18时14分,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后涌入北门洞东侧的城隍庙巷,被告人赵泽伟掏出事先准备的匕首,致豆某某等九人死亡;姬某某等四人重伤;姜某某等七人轻伤;刘某在避险中致右足骨折为轻微伤。赵泽伟被闻讯赶来的三中教师、保安、学生,并移交出警。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级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终身。宣判后,被告人赵泽伟在上诉期限内表示不上诉。榆林市中级于7月24日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复核。陕西省高级于8月2日复核终结,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级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核准。

  最高复核认为,被告人赵泽伟故意非法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泽伟做梦梦见掉头发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并迁怒,报复曾经就读初中的在读学生,在公共场所持刀疯狂捅刺,致21名中学伤,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犯罪动机,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后果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榆林市中级原审判决、陕西省高级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确实、充分,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据此,依法核准陕西省高级同意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终身的刑事裁定。 (记者 张一辰)

  

关键词:2018陕西杀人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