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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应疫办发布重要通告:来返人员速看

※发布时间:2023-3-18 23:07:27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落实20条优化措施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主体必须在入口醒目设置场所码,安排专人负责“一扫(扫场所码)、一测(测量体温)、三查验(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证明)、一询问(询问具体来源地)”措施落实。

  二、风险区域来返富人员要提前1天在陕西一码通“来返陕预填报”模块完成报备,并电话告知目的地所在镇办、接收单位或入住的酒店,到富后如实填写《 来返渭人员个人健康防护承诺书 》并严格遵守。有风险区旅居史或接到风险提示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镇办报备。

  三、来返富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低风险地区要落实“三天两检”和“落地检”,严格遵守“三天”,即三天内不参加聚餐、不聚集和、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要科学规范戴口罩,非必要不不聚集;核酸采样时保持一米距离引导,遵守秩序;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被感染后不必恐慌,遵从当地防控政策和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关注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五、重点人群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安排定期完成核酸检测,未按时检测造成疫情的,将依法追责。

  六、进入各类场所要扫“场所码”,亮行程卡,出示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测温,保持安全距离。对拒不执行或配合疫情防控,隐匿行程、恶意逃避查验造成疫情的单位、经营主体和个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