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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陕西:县级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秋假 试行研学旅行

※发布时间:2013-12-12 15:41: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西安晚报》2013年12月12日(记者 魏鑫;实习生 董智)题:陕西出台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实施意见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秋)假记者昨日从省获悉,省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休假时间,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休假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学校的假期时段,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院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县级人民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逐步试行中小学研学旅行。《意见》提出要加快城市公共休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公园、休闲街区、公共绿地、环城游憩带等,增加居民休闲空间。大力挖掘我省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按照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思,加强旅游休闲产品创新,打造“山水人文、大美陕西”的旅游休闲产品体系。旅游景区要科学确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并向社会发布,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报告,景区和当地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意见》要求,凡由投资兴建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科育、城市公园、体育场馆等,原则实行免费。免费确有困难的,要实行价格优惠,或设立免费日,并逐步实行免费。稳定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逐步实行低票价。落实对未成年人、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向部分休闲场所和设施,设立免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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