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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旅游消费提示:随团旅行和自由行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8-10-8 23:56: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秦勇老婆王芳山西新闻网3月11日讯(记者 葛海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天气转暖,又是出行好时节。今天,山西省旅游质监所发布“随团旅行”和“自由行”出游提示,提醒出游者、消费,防范飞机“漏税”、旅游签订难办等问题。

  规范的旅游广告,须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业务经营范围、地址等详实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的名称。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许可证及登记证明上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和许可证及登记证明的有效期等内容。

  要根据选择的出行目的地,确定所签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居民赴台旅游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的种类。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合同、旅程单、或收据都是重要,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消费,不能有从众的心理,以防止上当。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慎重,即使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也会远远高于市场价。旅游专家,人们在旅行购物时,不要轻易相信推销者的花言巧语,不要随意在旅游景点大量购买旅游纪念品,更不能有“别人买了自己不买会吃亏”的从众心理。

  旅游者要依法权益。旅游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在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都由旅游者自己负责,不要轻信当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某国某地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

  出境飞机的票面,往往把“票价”和“燃油税”分开显示,除了燃油税,机场税也“不容忽视”。如今,从国内出发,机场税都含在飞机票里面;但回国时,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有的国家把机场税打在飞机票里,有的却是在机场现付,出发前,可得挨个打听清楚。

  很多人对自由行的理解是:走到哪儿算哪儿,只要身边带足钱就行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把行程事先安排好,出国前就预订齐备,不仅可以省下不少钱,还可以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在外被人“宰”的风险。

  与随团旅游不同,自由行的酒店价格看似较贵,但却是“实价”。唯一需要留心的,就是问清楚酒店价格里是否含有早餐、机场接送服务。

  酒店更改比飞机更复杂一些。事先预订好酒店,钱是付给旅行社的,旅行社再把钱汇到酒店。如果到了当地,酒店出了差错没有预留房间,或者房间不符合要求,游客有权换房,但最好通过旅行社来重新安排房间。如果他们实在不想叫旅行社安排,也可以自己去找房间,但退房的钱在当地是拿不到的,可以回来后向旅行社讨。如果酒店没出问题,游客自己想换个地方住,就得看酒店脸色了。酒店实在不肯退,游客已经付出的钱便很难拿到。

  有些国家,如日、韩、大部分欧洲国家讲明了不对中国自助游,只发放团队旅游签证,不发放散客旅游签证(要想自由行,除非去办商务签证)。这时,就必须“团进团出”,擅自脱离团队“自由行”,单独回来,即使在签证有效期内,也可能在他国机场被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