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将风景名胜区列入气候资源区 不得建设有严重影响项目

※发布时间:2019-4-8 20:37: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气候资源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在7月24日召开的省十三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陕西省气候资源和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草案修改稿)提请审议。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注意到,与草案相比,草案修改稿更突出优先,增加了鼓励支持措施,在气候资源利用方面更突出地域特色。

  初审中,有的常委会组员提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在。草案修改稿将条例名称修改为《陕西省气候资源和利用条例》,突出,将放在开发利用之前。

  此外,草案修改稿增加第十八条,“省人民应当根据气候资源区划、气候资源和利用规划、生态红线的要求以及区域性气候资源特点,划定气候资源区域”,对科学划定气候资源区域作了。其中明确指出,“自然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区、军事设施区和法律、法规的应当予以的其他区域,应当列入气候资源区域,予以。气候资源区域内不得建设对气候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已经实施的建设项目对气候资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怎么办?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第二十,“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提出整改,项目所在地人民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初审中,有的常委会组员提出,气候资源和利用,既与生态直接关联,又事关经济发展,应当进一步明确条例目的、适用对象,明确职责、义务,气候资源情况汇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据此,草案修改稿对总则的相关条款作了补充完善。

  同时,增加第六条鼓励支持政策,“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气候资源和利用,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业态,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此次增加的第七条则对区域合作有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与周边地区建立信息共享、区域合作、利益协商机制,共同做好气候资源利用工作。”

  初审中,有的常委会组员提出,气候资源作为公共资源,条例应当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服务陕西发展上进行规范和引导,对气候资源如何利用应当有所。据此,草案修改稿补充完善了气候资源利用的相关条款,体现了气候资源利用过程中服务农业、服务陕西的价值导向。

  同时,考虑到我省是煤炭、石油、天然气梦见拉屎在裤子里能源大省,在第二十五条应对气候变化中增加“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内容。

  考虑到我省气候资源分布特点和对农业产业布局的影响,草案修改稿增加了部分条款,有针对性的对气候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突候资源的地域特色。如增加了“秦岭等重要水源涵养地、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水源地、苹果猕猴桃等经济作植区、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区和季节性干旱地区作为云水资源利用的重点区域,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开展运水资源利用工作,增强抗旱、蓄水能力,促进生态和修复”,“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组织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提供农业专业气象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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